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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为了更好认真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1月2日正式聘请浙江汉萨律师事务所主任叶菡律师为“律师妈妈团”专家成员。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11月25日浙江汉萨律师所“律师妈妈团”成员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 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征地拆迁不给妇女补偿款,嫁出去的女儿不能继承家中财产……针对这些现实中的问题,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要求用人单位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
针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对高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责作出相应规定,违反规定未履行报告义务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浙江汉萨律师事务所表示,一定要依照新法规定,做好“律师妈妈团”工作,更好地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让广大妇女群众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